{{ $t('FEZ002') }} 教務處|
屏東縣立鹽埔國民中學111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貳、代理教師甄選科別、名額及聘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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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別 |
錄取名額 |
代理缺別 |
聘 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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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科 |
1名 |
控管缺 |
自111年08月01日起 至112年07月31日止 |
1.備取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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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軍科 |
1名 |
控管缺 |
自111年08月01日起 至112年07月31日止 |
1.備取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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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科 |
1名 |
控管缺 |
自111年08月01日起 至112年07月31日止 |
1.備取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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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 身心障礙類 |
2名 |
控管缺 |
自111年08月23日起 至112年07月01日止 |
備取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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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住: 1.聘期仍以縣府核定公文為準。 2.一般代理教師兼任編制內行政職務者,得聘至112年7月31日止。 3.正取者未於限期內完成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該科備取者依名次依序遞之並不得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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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111年7月15日(星期五)起至同年7月21日(星期四)止共7天,在本校網站(https://www.ypjh.ptc.edu.tw/nss/p/index)並登載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s://www.ptc.edu.tw/nss/p/index)及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index/NewsShow.aspx?f=FUN201003161118253V1)。
肆、索取簡章及報名表:
請自行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s://www.ptc.edu.tw/nss/p/index)或本校網站
(https://www.ypjh.ptc.edu.tw/nss/p/index)下載列印(報名表、准考證、切結書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
請使用A4紙張列印)。
伍、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一、時間: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二或第三次招考,惟是否額
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s://www.ypjh.ptc.edu.tw/)公告(如本校網站因故無法瀏
覽時,改公告於本校教務處佈告欄,或請於上班時間直接洽詢本校人事室
08-7932001-16),不另修正本簡章。
第一次報名日期:111年 7月22日 (星期五)。8:30-16:00。
第二次報名日期:111年 7月27日(星期三)。8:30-11:00。
第三次報名日期:111年 7月28日(星期四)。8:30-11:00。
二、地點:本校人事室(洽詢電話08—7932001轉16)
三、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被委託人須附委託書及身分證明現場報名)。
陸、甄選資格條件: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各次資格如下
一、第一次招考:持有符合任教國民中學各該類科之中等學校任教學科或國民中學領域專長
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第二次招考: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為具有師資培育之大學修畢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三次招考: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規定情事(錄取後如經發現有上列情事者,取消其錄取資格,於聘用後仍依規定解聘)。
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六、男性聘約期間無服兵役問題(請提供相關證明)者。
七、身心障礙考生請於報名表上填寫申請提供適當服務之需求,以便配合提供適當服務。
柒、報名手續:
一、採現場報名(可委託辦理但須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應繳附左列表件(請按審查表依序裝訂證件影本一律以A4影印):
(一)報名表、准考證、切結書、簡歷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二張(請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正本驗畢發還)。
(四)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書、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
(以上正本驗畢發還,影印本留存備查)。
(五)持國外證書應附中文翻譯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正本驗畢發還,影印本留存備查)。
(六)男性檢附退伍證或解召令(正本驗畢發還,影印本留存備查)。
(七)自行填妥地址、姓名之回郵掛號信封乙個。(不需索取成績單者,免附)
(八)免繳交報名費。
捌、甄選方式:
試教:佔60%,試教主題自訂;教材、教具自備(試教時間20分鐘)
口試:佔40% (口試時間10分鐘)
試教:佔60%,試教主題自訂;教材、教具自備(試教時間20分鐘)
口試:佔40% (口試時間10分鐘)
試教:佔60%,試教主題自訂;教材、教具自備(試教時間20分鐘)
口試:佔40% (口試時間10分鐘)
四、特教—身心障礙類
試教:佔60%,試教主題:教材教具自備,試教時間20分鐘,試教題目於當日考前15
分鐘抽題。
口試:佔40% (口試時間10分鐘)
一、甄選日期:
1.第一次甄選:111年7月25日 (星期一)下午13:00起,考試時間詳如准考證。
2.第二次甄選:111年7月27日 (星期三)下午13:00起,考試時間詳如准考證。
3.第三次甄選:111年7月28日 (星期四)下午13:00起,考試時間詳如准考證。
二、甄選地點:本校,地址為屏東縣鹽埔鄉鹽南村勝利路30號。(試場當天公佈)。如遇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甄選日期需作變更時,於本校網站及教務處公佈欄公告。
拾、錄取標準:依據甄選總成績(試教、口試成績合併計算)高低依序錄取,總分相同者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錄取,再相同者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總成績若低於80分,不予錄取。
拾壹、錄取公告及成績複查:
一、入選名單公告:甄選日當天下午7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看,另寄發成績單給應考人。
二、複查成績:請於甄選日隔天上午9時前,填妥複查成績申請書,憑准考證及身分證親自或持委託書向本校教務處以書面提出申請,複查免費,逾時不予受理。
三、錄取榜單公告:甄選日隔天中午12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公告欄張貼榜單。
拾貳、錄取名單經甄選委員會決議並提交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呈請校長聘任,並依名次
依序增列備取候用。
拾參、錄取資格確定:
書或同意書始予聘任;否則註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名次遞補。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體檢結果如有肺結核具傳染疾病或有法定其他妨礙教學之傳染病,或未依限繳交體格檢查報告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者,均註銷錄取資格。
拾肆、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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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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